工作职责
科学研究院是归口管理学校科研及相关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是负责学校科研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实施,组织开展学校科研战略布局相关工作,统筹负责学校科研项目、科研平台、科研团队、科研合作、成果转化、科技奖励、学术交流及保密工作等相关活动的组织、管理、评估和服务。
科学研究院下设基础科研处、人文社科处、能力建设处、军民融合处、科技成果处、学术能力处、保密办公室7个副处级建制单位。
科研院主要工作职责是:
基础科研处
● 统筹负责各类民口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政策的拟定。
● 负责编制基础科研发展规划,并推进其落实工作。
● 负责谋划培育、组织协调和立项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重大科研项目。
● 负责相关项目的全过程管理,包括申报、实施、结题等。
● 负责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信部以及省市等各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络。
● 负责配合落实学校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,开展基础研究布局谋划、组织落实等工作。
● 负责参与制定、修订基础科研相关管理制度,确保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人文社科处
● 统筹负责人文社科科研工作相关政策的拟定。
● 负责编制并推进落实人文社科科研发展规划。
● 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、教育部哲、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的培育、组织协调和立项争取。
● 负责培育并争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重大团队的建设。
● 负责人文社科类相关项目的全过程管理,包括申报、实施、结题等。
● 负责高水平社科基地和高端智库的培育谋划和立项建设。
● 负责管理人文社科类平台基地及高水平智库。
● 统筹负责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励的培育、推荐及获批争取。
● 负责管理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培育、申报等工作。
● 负责与教育部社科司、省委宣传部等各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络。
● 负责协调人文社科领域的各项工作,为相关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。
能力建设处
● 统筹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。
● 负责政府主管部门批建的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校级自设科研机构的培育、立项和建设管理工作。
● 负责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培育与申报工作。
● 负责部分重大科研项目的谋划培育、立项争取和质量监管。
● 负责联络对接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发改委、科工局、科技委等相关上级单位。
● 统筹负责协调能力建设处的各项工作。
军民融合处
● 统筹负责各类国防军工科研发展规划的跟踪和校内组织协调工作。
● 负责军口各类重大科研项目的谋划培育。
● 负责学校国防科研队伍建设与人才培育。
● 统筹负责学校军民融合工作,落实相关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。
● 负责学校质量管理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、装备承制体系建设。
● 负责与装发部、军科委、军兵种、教育部等部委,以及各军工集团等单位的对接与联络。
科技成果处
● 负责国家级、省部级(含社会力量设奖)科学技术奖励的培育、组织与推荐。
● 负责制定学校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划、方案及制度等。
● 负责落实秦创原、“三项改革”建设相关工作。
● 负责教育部成果转化基地、技术转移中心、评价中心、异地研究院、校企科研合作(包括校企机构、创新联合体、校企合作协议)等相关工作。
● 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转化(包括横向、转让、许可等)项目全过程管理。
● 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(试点)高校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、知识产权评价高校等平台相关工作。
●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事前评估、专利盘点、高价值专利培育、专利导航等工作。
● 负责学校南北校区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的建设、更新及运营。
学术能力处
● 负责监督各学院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、执行及考核评估。
● 负责统筹年度科研工作计划编制及目标任务考核评价。
● 负责协助制定学校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,配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及审计等工作。
● 负责协助开展科研信息化建设,优化科研管理服务流程。
● 负责科研信息的统计、分析、汇总及报送。
● 负责科学研究院内部的人事、财务、国有资产等综合管理。
●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● 负责各级各类协会、学会等学术组织的相关工作,联络对接中国科协、陕西省科协等各级科协及全国性学会。
● 负责组织策划并承担重要学术活动及建设学校品牌学术活动。
● 负责协助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,受理科研诚信、学术不端举报等事项。
● 负责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保密办公室
● 统筹负责学校保密管理体系化建设,确保保密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● 督促保密相关方针政策进行落实,指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涉密学院做好保密工作。
● 统筹负责对保密责任归口管理情况进行指导、督促、检查,确保保密责任落实到位。
● 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查处失泄密案件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