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、项目负责人:
1、2020年一般项目需参加此次中检,需中检项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中检工作。项目负责人登录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”(简称“项目管理平台”)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,无需邮寄纸质件。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(学校审核通过)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(已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)。
2、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一般项目,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在线提交结项申请,随后报送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。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,2019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,请登录 “项目管理平台”申请延期。
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。
3、2018年一般项目(逾期项目)结项受理注意事项:2024年12月27日前,2018年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项申请,随后报送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,超期项目负责人无法再提交结项。
2018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,无法按时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“项目管理平台”在“项目变更”中申请终止项目。
4. 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:终结报告书原件,财务明细账(财务盖章),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,结项成果(可用复印件、著作寄原件)。
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:终结报告书原件,财务明细账(财务盖章),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,结项成果(可用复印件、著作寄原件),专家鉴定意见表(汇总用、个人用)原件。
(已报送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,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,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官网查看结项情况。)
联系人:宋姗
联系电话:81892204
办公地址:南校区办公楼509
科学研究院
2024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