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
各有关单位:
现开展2025 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奖项设置
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(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 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,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:0191)分设:创新人物奖、创新成果奖。
1.创新人物奖: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,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。
2.创新成果奖: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围绕“四个 面向”,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、关键核心技术、重大工程建 设、重大装备建造,前沿科技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;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 先水平的重要科技成果。
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、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,经优选 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。
二、奖项申报
1.申报范围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均可申报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。其中,创新人物奖候选人、创新成果奖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2.申报数量
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,每个单位可申报创新人物奖4项、创新成果奖6项;
企业及其他类型,每个单位可申报创新人物奖2项、创新成果奖2项。
三、奖项推荐
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采取推荐制,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应坚持高标准、严格把关、实事求是、择优推荐。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产学研相关管理部门、行业协会学会、地方产学研合作促进会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,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;
2.两院院士、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、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特聘专家、国家高水平人才、二级教授等专家,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,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;
3.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、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等可自荐申报;
4.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自荐申报。